海汽集团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 追讨8300万元货款及违约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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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3 18:32:23
来源:新华网

海汽集团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 追讨8300万元货款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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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069.SH,简称海汽集团)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汽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器材”)已就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向被告广东广业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石油”)及其股东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投资”)追讨8300万元货款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据悉,海汽器材与广业石油在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先后签订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海汽器材依约支付了8300万元的采购款,但广业石油一直未履行交货义务。尽管海汽器材多次催促,广业石油仍未能供货。

  鉴于广业石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海汽器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广业石油签订的三份购销合同,并要求广业石油返还货款8300万元,支付未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830万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律师费用和全部诉讼费用。此外,由于广业石油为国有独资企业,由广业投资100%持有,且广业石油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达3.13亿元,该款项被其股东广业投资占有,因此海汽器材还要求广业投资对广业石油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次诉讼案件的涉案金额共计约9219万元,海汽集团表示将持续关注该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

  海汽集团是一家综合性运输企业,主营业务为汽车客运、汽车场站的开发与经营、汽车综合服务以及交通旅游等。1月25日,海汽集团发布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6000万元至1亿元。海汽集团将亏损原因归结为因传统班线客运萎缩对企业业绩造成影响,以及公司对未能及时履约的预付货款计提坏账准备。

【纠错】 【责任编辑:黄海荣】